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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件。2023年7月,被告人严某在家门口的公路上捡到一张银行卡,因一时贪念,严某拿着银行卡在ATM机上尝试取钱,不料想输入两次就猜中密码,成功取现共计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用其拾得他人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出卡内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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