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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必须依法取得驾驶证,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发生事故后还逃离现场,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浙江交警就公布了一起鲜活案例,10月7日,浙江衢州的江某在驾驶小型客车掉头时未注意观察周围路况,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摔倒在地。幸运的是,他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擦伤。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路边停放着肇事车辆,而一名“肇事司机”站在一旁。当被问及是否为驾驶员时,该人声称自己是被叫来开车的。
交警立即展开核查,发现真正的驾驶员已经逃跑,现场的“肇事司机”是来“顶包”的。
被找到后,江某承认因没有取得驾驶证,害怕被查,所以在出事后弃车逃走,并叫来了朋友“顶包”。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江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针对江某无证驾驶、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6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