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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最新消息,10月10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一起香港单牌车司机走私濒危物种平胸龟58只进境案。
据悉,当日9时30分,海关关员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某香港单牌车可疑,关员遂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期间司机神色慌张,企图下车藏匿随身携带的背包。
经进一步查验,关员在司机背包内查获一批龟类,共58只。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批龟为龟鳖目平胸龟科平胸龟(又名鹰嘴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禁止国际贸易。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了解可知,平胸龟又名“鹰嘴龟”、“大头龟”和“鹦鹉龟”,整个龟壳都要比一般的龟类扁平,典型的特征就是有一颗大脑袋,无法像其他乌龟那般将头缩到龟壳里,并且有着鳄鱼般的长尾巴,游泳技能一般般,但爬行速度明显快于一般水龟,拥有龟类中最强的攀爬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龟在我国属于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个人饲养,当然更加禁止野外捕捉,否则很可能就是“牢底坐穿”。